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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2 14:57

各基层党委,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推动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校(院)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要把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基层党委,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医护员工教育管理监督,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共同营造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

二、强化廉洁意识,严明纪律规矩

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医护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摊派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酒驾醉驾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元旦、春节期间,校(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采取多种形式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保持高压态势,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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