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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关于清退门诊预交金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16:0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要求,我院自20253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开展存量门诊预交金余额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所有在我院就诊结束后,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卡、电子健康码、电子医保凭证等就诊介质尚有余额的患者,均属于本次清退范围。

二、清退方式及流程  

1. 线上退款  

请关注“山东省眼科医院”服务号,依次点击【预约导诊】→【门诊退费】,按提示操作即可办理。  

注:服务号内微信充值一年内、支付宝充值三个月内的款项,可直接线上办理退款。

2. 线下退款  

★本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就诊卡等有效证件至医院退费窗口办理。  

★委托代办:需携带患者有效证件、代办人身份证至医院退费窗口办理。  

★患者已故:请提供患者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办理。

3. 特殊情况办理  

如患者因特殊原因无法到院,请关注“山东省眼科医院”服务号,依次点击【预约导诊】→【预交金清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患者本人信息。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将就诊卡内的余额退还至提供的患者本人银行卡内原路返还至微信/支付宝充值账户。请确保提供的银行卡收款人姓名与患者本人名字一致,若不一致则会导致退款失败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0531-81276118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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